从事安全生产的人员经常听到危险源、安全隐患这样的字眼
乍听起来,二者似乎相差不多
都会造成事故且让人闻而避之
那么
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到底是什么?
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是一回事吗?
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一、定义
危险源——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
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的定义
事故隐患——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后果: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事故隐患的类型
事故隐患的分级
二、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分类
危险源的种类
危险源即潜在的事故发生源,主要包括:
1)生产现场环境危险源:如厂房设备布局、走火通道设计、电气线路分布设计、上下楼梯结构、生产热源通道及出口、生产运输传输设计、天车安全系统、电梯安全系统、锅炉安全系统、水道设计等不合理造成的危险隐患。
2)设备运行危险源:包括设备传动链条、传动带、齿轮的外部保护不当;加工中产品可能出现的飞出、飞溅、错位;加工设备中工具、辅具、模具、夹具的松动飞出、错位造成的伤害;设备泄漏引起的有毒气体溢出;强烈的设备噪音、光辐射、核辐射;设备的负压、冲击;设备的高温度、高压力、高电位、高电磁泄漏造成的伤害等。
3)认为操作危险源:由于人运用工具或者设备操作不当,如碰撞、打击、掉落、刺出,造成的操作者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伤害。总之,一切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环境破坏以及企业财产损失的隐患均属于危险源。危险隐患并不一定即时发生的危险,发生的概率也许不一定很大,但事件发生的后果往往是最严重的。
事故隐患的种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规定: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事故的隐患患。
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分生产型和储存类型。
三、危险源与隐患的相同点
相同点:都可导致事故发生
危险源管理不当就是事故隐患(物)
四、危险源与隐患的不同点
判定:不会直接导致事故且不能彻底消除危险性的为危险源,反之为安全隐患。
隐患识别举例
隐患识别举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