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通知,2018年在全国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通知指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中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尤其要对近两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煤矿、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棉等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执法。下图为总局通知。
确实,职业健康监管不仅是保护劳动者个人身体健康,而且事关劳动力资源、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这个维度上看职业健康监管是国务院赋予安监部门的一项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
那么,要从源头上消除职业危害因素,让职业病不再成为一个沉重的话题,还应先从企业自身做起,采取如下措施:
(一)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1、抓好宣传教育。
应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展板展栏、告知书等为载体,“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及行政指导”为平台,向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涉及危害岗位人员等进行宣传教育培训。
2、加强源头控制。
要像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样,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列入企业考核体系,加强其对企业自身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和治理工作监管的考核力度。
3、严苛违法行为处置。
加大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行政处罚上限,罚到其违法单位违法个人“心惊肉跳”,大大提高违法成本,切实发挥法律法规的威慑力,让任何人不敢触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这根高压线。
(二)努力强化队伍建设
1、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原有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其尽快熟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与防治措施等理论知识和标准规程,掌握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应急救援等知识,必要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脱产培训。
2、充实专业人员。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现状等情况,增加人员交流力度,将不适合职业病监管的现有人员与原来从事职业病危害监管人员进行互调,确保准确履职。
3、依法配齐装备。
结合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09〕273号)的要求,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现场监督检查装备,这既能保障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又能保证人员的健康安全。
(三)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1、充分发挥工会作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作为群众组织,工作可以充分发挥一线劳动者最关心自身安全健康,最清楚哪里有隐患的优势,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2、积极寻求技术支撑。
充分利用科研技构、技术服务机构、专家组织等技术队伍的力量,提供技术保障;在有关专项资金中,拨出相当比例用于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另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执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