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空压机安全设施未定期检测!罚不是目的,安全生产马虎不得!

据【周市发布】8月30日消息:昆山周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青阳北路537号东裕企业管理(昆山)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发现该厂区北侧有空压机2台,其中一台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未经定期检测,未取得检测报告,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的行为。

 

经核查,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目前,该企业已被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罚,处罚信息将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来源:昆山市周市镇安环消严打专班
被罚!空压机安全设施未定期检测!罚不是目的,安全生产马虎不得!

小编在此也呼吁各企业引以为戒,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与空压机有关的一些安全管理规定

一个完整的压缩空气系统,通常包括空压机、储气罐、干燥机、过滤器以及必要的压缩空气输送管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特种设备的两个主要法律、法规。依据《特种设备目录》,空压机系统中的特种设备主要是“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两类。

储气罐自然是属于压力容器。

空压机整机不属于“特种设备”,但是其中的部件:油气桶,冷却器筒体等则属于压力容器。

管道过滤器的罐体、干燥机的筒体也是压力容器。

此外,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压力表也是需要强制检定的。

空压机安装的一些要求

关于“简单压力容器”

简单压力容器的认定,由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3条规定。对于空压机系统,可简略认为是“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000L,工作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1000MPa.L”。

也就是说,在一般用途的压缩空气系统中,储气罐小于1立方、10公斤的,或者压力高于10公斤低于16公斤,容量小于1立方且压力和容积(单位L)的乘积小于1000的,就属于简单压力容器。

空压机机体内的油气桶、冷却器筒体;过滤器罐体;干燥机筒体等基本上都不会超出“简单压力容器”的范围。这主要是因为简单压力容器在安装和使用上手续简便(可以不用报装,不用办理使用登记证)

当然,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用户自己去判断,设备制造商在压力容器的铭牌上已经标识出了,是不是属于简单压力容器一看便知:

被罚!空压机安全设施未定期检测!罚不是目的,安全生产马虎不得!

非简单压力容器,则需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安装时报装、办理使用登记证、按规定年检等。具体的流程各省规定有所区别和不同。
被罚!空压机安全设施未定期检测!罚不是目的,安全生产马虎不得!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购买空压机时,尤其是储气罐(目标太明显),无论是否简单压力容器,务必要索取《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以及其它的所有相关要求的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设备将不能合法使用。

被罚!空压机安全设施未定期检测!罚不是目的,安全生产马虎不得!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按照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大容规”)第8条规定:

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安全状况为1-2级,每六年检验一次

安全状况为3级,每3-6年检验一次

安全状况为4级 ,监控使用,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安全状况为5级,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除此之外,在第7条“使用管理”中,还有使用单位自行检查的要求,分月度和年度检查,并要求有检查记录。(本案例中的企业就是缺少检查记录)

最容易被忽略的“压力表”和“安全阀”

空压机油气桶和储气罐都属于压力容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均需要定期检验。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某些类型的安全阀可延长到3年或5年,具体可查阅“大容规”第7.2.3.1条之规定。
被罚!空压机安全设施未定期检测!罚不是目的,安全生产马虎不得!
压力表: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属于国家强制检验,根据《JJ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之规定。检验周期是半年,精密压力表的检定周期最长为一年。校验周期不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与汽车年审概念相同。
被罚!空压机安全设施未定期检测!罚不是目的,安全生产马虎不得!
在严守环保、安全两条“红线”的当下,我们的企业再不能象以前一样漠然视之。务必重视,严格遵循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要求,不仅是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更是对企业本身规范化的促进。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港口技术安全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港口安全

图解:工地十大典型违规用电

2020-9-7 22:01:22

港口安全

监护人擅离职守,电焊工违规动火,两人被提起公诉

2020-9-14 22:06:02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