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报:2020年5月13日14时20分左右,山东潍坊市青州经济开发区山东通用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68.80万元。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张某新、周某泉未按规定确认起吊载荷质心,起升系挂位置不合适,在未采取任何防止载荷与其他障碍物刮碰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起吊,导致其它6根立柱依次倾倒,致使4名涂漆作业人员死亡。
经官方调查发现,2020年4月下旬,通用起重机公司计划在铆焊车间东二跨东北侧搭建喷漆房。5月13日上午,通用起重机公司副总经理曹某伟安排临时从劳务市场雇佣的武某芹、李某花、王某英、张某美4人对搭建厂房所用7根立柱(高16.3m,宽1.47m,厚0.35m,重约2.5t)进行手工涂漆。当日下午,曹某伟安排起重机械遥控操作人员张某新、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周某泉用桥式起重机将已涂完上部漆的西侧第一根立柱吊至车间其他空地上刷底面漆。张某新、周某泉将起吊用钢丝绳拴挂在立柱中间位置筋板(筋板宽0.35m)两侧。14时20分左右,张某新、周某泉站在立柱中部开始起吊作业,当立柱离地面约0.1m时,立柱南端向东偏转并碰撞相邻的第2根立柱,致使其向东倾倒,因立柱侧立间距小于侧立高度,导致其它5根立柱由西向东依次碰倒,将正在进行涂漆作业位于第3、4根立柱间的武某芹,第5、6根立柱间北面的李某花、南面的王某英,第6、7根立柱间的张某美4人压倒,导致4人死亡。
调查还发现,通用起重机公司原安装岗位人员张某新、周某泉于2019年10月转岗为铆焊车间起重机械作业人员,2人均未进行转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临时雇佣人员武某芹、李某花、王某英、张某美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由曹某伟直接安排上岗作业。
▲事故部位静态剖面图
曹某伟,通用起重机公司副总经理,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指导整改不力,违章指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人上岗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解析: 实践中,生产经营单位为了赶工期、赶进度,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等情况屡见不鲜。特别是部分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迫于经营压力,往往会铤而走险,指挥作业人员从事一些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工作。在这种条件下,作业人员往往难于开口拒绝,从而被迫冒险,极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对这类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制止和纠正这些行为的职责非常必要。当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发生冲突时,必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生命安全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本案例中,涉事企业副总经理,在明知相关人员未经培训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多人上岗作业,最终导致4人死亡,其追逐利益、漠视生命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说了一万遍吊物下不要站人
就是不听
侥幸心理
安全意识淡薄
以下这些来自逝者的警示
希望你看过后能提高安全意识
时刻注意安全
切勿违章
【案例1】吊具突然断裂,吊物砸中下方工人头部1秒致死
【案例2】工人停留吊物下方,吊绳断裂,被砸身亡…
【案例3】男子走向吊物下方,吊绳突然断裂,悲剧发生…
如果生命再有一次,你是否还选择站于吊物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