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生产 经营单位危险作业的管控措施和管控要求,提升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作业过程风险受控,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特组织战略规划总院标准化所等单位参与编写高风险作业安全指导系列手册。
本手册为高风险作业安全指导系列手册第三册,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管理。
1 动火作业安全基础知识
1.1 术语
(1)动火作业
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 电钻、砂轮、喷砂机、烘烤、加热等作业。
(2)固定动火区
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作业的区域。
(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气、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
(4)动火人
从事现场动火作业的操作人员。
(5)监火人
经过培训授权、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的检查监护人员。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1.2 分级
1.2.1 分级标准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
1.2.2 一级动火作业
(1)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2)带压不置换的动火作业。
1.2.3 二级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主要安全风险
2.1 主要安全风险类别
2.1.1 火灾、爆炸
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对设备、管线清洗置换不合格;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未断开或隔离;可燃物、孔洞、窨井、地沟、污水井等未进行清理或封盖;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动火时未进行检测分析;高处动火作业时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等因素都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1.2 触电
电气设备绝缘不良;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接线不正确;漏电保护装置不完善;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焊接环境潮湿等因素都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2.1.3 灼伤
在进行电气焊(割)时,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而引起眼睛、脸部弧光灼伤。
2.1.4 机械伤害
作业人员在进行砂轮机、切割机、电钻、喷砂机作业时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齐全,穿戴不规范;机械防护装置失效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引发的伤害事故。
2.1.5 其他安全风险
(1)高处坠落
作业人员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时,作业行为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失效、个人劳动用品佩戴使用不规范等因素易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2)中毒、窒息
在进行受限空间动火作业时,受限空间内氧气浓度过低或单纯性窒息气体、有毒气体蓄积,作业行为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失效、个人劳动用品佩戴使用不规范等因素易导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2.2 主要安全风险辨识
2.2.1 火灾、爆炸危险辨识
对于火灾、爆炸风险,主要从电焊作业,气焊(割)作业,喷枪、喷灯作业,切割机、砂轮机作业,烘烤、加热设备作业, 电钻作业,喷砂作业等不同的作业类别来辨识。
2.2.1.1 电焊作业火灾爆炸风险
(1)液体、气体管道或容器内有压力,带压进行动火作业;
(2)各种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容器内还残存易燃可燃气体;
(3)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保冷层、隔音、隔热设备或管道的部位,或者焊接作业产生的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4)与外单位相连的输送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在未确认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5)焊接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6)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及焊接现场周围情况,盲目施焊的;
(7)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喷漆、可燃溶剂清洗或可燃性粉尘清扫等其他作业。
2.2.1.2 气焊 (割)作业火灾爆炸风险
(1)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或者回火防止器老化不起作用,一旦发生回火后,火焰会直接进入乙炔瓶内而引发爆炸;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足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足10米,动火作业时产生的明火或火花会严重危及气瓶的使用安全;
(3)乙炔气瓶未直立放置使用,倒放使用时,丙酮会沉入减压阀阻塞通路儿引发燃爆事故;
(4)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气瓶倾倒会使气瓶阀掉落跑气而产生巨大反作用力,将向前冲或地面打转,从而发生危险;
(5)高处动火作业时,作业地点下方或周围有易燃烧物品,被溅落的火花引燃,发生火灾事故;
(6)点火、回火、熄火操作不当;
(7)未对气瓶进行定期校验,如气瓶未进行定期效验;
(8)气管破损或连接处漏气。
2.2.1.3 使用喷枪、喷灯火灾爆炸风险
(1)使用液化气喷枪
①气瓶存放地点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露天作业时未对气瓶采取防晒措施;
③气瓶和点火器具之间未保持不小于10米的安全距离;
④未使用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液化石油气准销证书》的充气站(点)提供的气瓶;
⑤未对气瓶进行定期校验;
⑥气管破损或连接处漏气。
(2)使用喷灯
①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喷灯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②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喷嘴和其他零件作业时未熄灭火焰;
③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加入汽油;
④五级以上大风和出现随季节变化的天气未停止作业;
⑤使用后的喷灯,未经冷却,未存放在安全地点;
⑥喷灯与废棉纱、手套、绳子等可燃物混放在一起。
2.2.1.4 使用切割机、砂轮机的火灾爆炸风险
(1)打磨、切割金属物件时,未对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
(2)在未经通风、置换的易燃易爆场所切割、打磨金属物件。
2.2.1.5 使用烘烤、加热设备的火灾爆炸风险
(1)供电线路老化或超过额定功率工作;
(2)加热、烘烤设备、管线损坏,管内物料泄漏;
(3)燃料的不完全燃烧在烟道内产生可燃性气体;
(4)未安装温度、压力、液位的安全泄放装置及联锁保护装置;
(5)未对加热、烘烤设备及高温管道与可燃物隔离。
2.2.1.6 使用电钻的火灾爆炸风险
(1)未对钻孔处可燃物进行清理,钻孔时产生高热或火花;
(2)在受限空间内使用电钻时,未对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环境进行检测分析;
(3)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电钻且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2.1.7 喷砂作业火灾爆炸风险
(1)设备、电气线路周围堆放易燃物品;
(2)作业现场粉尘较多,作业完毕未对现场进行清理整顿;
(3)工作前未开启通风除尘设备;
(4)作业现场未使用防爆型设备或未做有效接地;
(5)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2.2 其他安全风险辨识
(1)触电风险,应重点识别电焊作业及临时用电线路是否存在电线裸露、接线不正确、漏电保护措施不完善、在潮湿容器内作业绝缘不良等风险;
(2)弧光灼伤风险,应重点识别电焊工是否按相关要求穿戴长袖防护服,佩戴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
(3)机械伤害风险,应重点识别作业人员在进行砂轮机、电钻、喷砂机作业时是否按要求规范配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机械防护装置、措施是否齐全;是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风险;
(4)高处坠落风险,应重点识别在脚手架、吊篮、洞口、悬空、临边等高处动火作业时是否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风险;
(5)中毒窒息风险,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重点识别作业前是否对危险物质采取了消除、隔离、检测、通风、人员交底、监护、应急措施等关键危害的控制措施。
2.3 事故隐患清单
根据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1年版),动火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如下:
表2 动火作业事故隐患清单
序号 | 项目 | 隐患内容 | 隐患分类 |
1 | 动火作业方案和
作业审批 |
动火作业前,未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
自作业 |
重大隐患 |
2 | 动火作业安全监
护 |
动火作业现场未设置专人进行有效监护 | 重大隐患 |
3 | 动火作业承发包
安全管理 |
动火作业承包单位不具备动火作业条件,发包单
位未对承包单位作业进行审批 |
重大隐患 |
4 | 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和使用 |
未根据动火作业场所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
和危害程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
一般隐患 |
5 | 动火作业安全管
理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 |
未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或制度、规程照搬照抄, 与实际不符 |
一般隐患 |
6 | 动火作业安全技
术培训、交底 |
未对从事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
训、交底, 或培训、交底内容不符合要求 |
一般隐患 |
7 | 动火作业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和演 练 |
未根据本单位动火作业的特点,制定事故应急预
案, 或未按要求组织应急演练 |
一般隐患 |
8 | 动火作业承发包
安全管理 |
发包单位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未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发包单 位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安全 检查 |
一般隐患 |
3 动火作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1 工作区域防护
(1)设备
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气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应规范放置,不妨碍附近作业或人员通行。
(2)警示标识
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
(3)焊接隔间
在准许操作的地方、焊接场所,必要时可用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形成焊接隔间。
3.2 个体防护
3.2.1 眼睛及面部防护
(1)焊接眼面部防护
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使其免受弧光、碎渣飞溅的伤害。面罩及护目镜应符合《职业眼面部防护焊接防护》(GB/T 3609.1) 的要求。
(2)其他风险类型眼面部防护
应根据不同动火方式及风险类型选择佩戴具有防护不同程度的强烈冲击、光辐射、热、火焰、飞溅物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眼面部伤害风险的防护用品。
3.2.2 身体保护
(1)防护服
①焊接防护服
焊接防护服的选择应根据具体的焊接和切割操作特点。防护服应符合《防护服装 阻燃服》(GB8965)的要求,并能提供足够的保护面积。
②隔热服
在烘烤、加热等高温场所,用以避免和减轻工作过程中的热接触、对流热和热辐射对人体的伤害。
(2)手套
①焊接防护手套
焊接和切割作业时应佩戴具有耐火、耐磨、耐辐射热性能的防护手套,其长度不应小于300mm。
②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机械作业时,用于保护手或手臂免受摩擦、切割、穿刺或能量冲击等机械伤害。
③绝缘手套
在可能导电的场所作业时,所用的手套应具有绝缘和耐高压性能。
④防热伤害手套
在高温作业场所,应佩戴可防护火焰、热接触、金属飞溅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热伤害手套。
(3)围裙
当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做附加保护时,应使用经久耐火的皮制或其他材质的围裙。
(4)护腿
需要对腿做附加保护时,应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5)披肩、斗篷及套袖
在进行仰焊、切割或其他操作过程中,必要时应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6)安全鞋
安全鞋的选用应符合《足部防护安全鞋》(GB 21148) 的要求。
(7)安全带
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其性能符合《坠落防护 安全带》(GB 6095) 相关要求。
3.2.3 呼吸防护用品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应佩戴满足《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要求的隔绝式呼吸防护品,并正确拴带救生绳。
3.3 消防器材
3.3.1 灭火器类型选择
(1)A类(固体物质)火灾危险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2)B类(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危险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3)C类(气体)火灾危险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D类(金属)火灾危险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5)E类(带电)火灾危险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3.2 灭火器配备原则
(1)在轻危险场所、中危险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作业场所灭火器应分别按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规定的中危险级场所最低配置的基准配置,且每个动火作业场所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2)在严重危险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作业场所配备的灭火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的严重危险级最低配置基准的2倍配置,且每个动火作业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4具;
(3)在同一作业场所,应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作业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4)在同一作业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5)动火作业现场应额外配备灭火器材,不得挪用建筑物内已配备的灭火器。
4 动火作业安全风险防控
4.1 安全管理措施
4.1.1 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存在动火作业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纳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统一管理。
内容应涵盖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业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急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
4.1.2 开展相关人员动火作业安全专项培训
单位应对动火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负责人、监火人、动火人、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单位应妥善保存培训相关材料。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动火作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动火作业安全基础知识、动火作业事故案例分析、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动火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装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动火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监火人、动火人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动火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悉设备使用方法、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自救和互救知识等。
4.1.3 配置动火作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为确保动火作业安全,单位应根据动火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配备防护服、面罩、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安全带、坠落防护用品、其他个体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等。
单位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并指定专人建立设备台账,负责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定和校准等工作,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发现设备设施影响安全使用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表3 动火作业相关人员责任
人员类别 | 主要安全职责 |
动火人 | 1.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内容、时间、地点、要求, 熟知作业中的危害
因素; 2.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结束后清理火种, 切断电源、气源; 5.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 |
监火人 | 1.应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作业前检查《动火许可证》, 确保作业证与
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对《动火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 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应立即制 止作业; 2.确认动火人持相应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3.核查动火人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4.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确需离开现场时, 应 中止作业; 5.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许可证》不符或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 立即 停止动火; 6.动火作业完成后, 检查作业现场, 确认无安全隐患。 |
动火作业负责人 | 1.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 并对动火作业现场全面负责;
2.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 方案的制定, 并督促动火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 3.作业完成后, 组织检查现场, 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
动火单位负责人 | 1.负责本单位一级《动火许可证》的审核, 二级《动火许可证》的审
批; 2.对动火作业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 组织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 安全措施; 3.对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动火作业审批人 | 1.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 对
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2.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 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 时制止动火作业。 |
4.1.4 加强动火作业发包管理
将动火作业发包的,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即应满足动火作业安全所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人员资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发包单位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作业方案和实施的作业进行审批,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动火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应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要求开展作业。
4.2 过程风险防控
4.2.1 人员资质与授权
(1)人员资质要求
①动火作业涉及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相应证书上岗,其作业类别应与其证书相符,并定期进行复审,确保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②动火作业应由专人监火。监火人应由具有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持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佩戴明显标识;
③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动火作业安全常识;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2)内部授权流程
动火作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动火作业内部授权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发放内部授权培训证件,并定期组织动火作业安全培训,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人员违章,应对违章人员取消授权,并重新进行培训取证。
4.2.2 动火许可证管理
(1)从事动火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许可, 同时还应在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信息化平台(S-ups)”的“高风险作业”模块进行申报,落实许可证上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审批人员应审核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等满足动火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动火作业;
(2)作业许可实行一项作业一份许可管理。一份作业许可证只适用于一项作业,不得多项作业同时使用一份作业许可证,涉及多种特种作业需分别办理作业许可。一级《动火许可证》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许可证》有效期不应超过 72h;
(3)《动火许可证》应清楚地标明动火等级、动火详细位置、动火方式、申请办证单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危害识别和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动火起止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4)《动火许可证》的内容逐项填写,不得空项,不得随意涂改,不得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及超过有效期限,不得延期、不得代替签名;
(5)作业过程中不得对动火作业方案、动火作业许可审批的内容再做任何修改,当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条件、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要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进行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时,动火作业应提级审批。
4.2.3 作业前的准备
(1)作业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部位负责人、动火人及监火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动火方案,落实、确认动火安全措施,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安全措施、个体防护器具、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安全告知教育和技术交底;
(2)作业前,动火单位应采取措施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线采取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涉及放射源的,应对放射源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满足相应作业安全要求;
(3)作业前,动火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下列要求:
①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佩戴;
②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通畅,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③作业使用的脚手架、电气焊(割)用具、手持电动工具、配备的消防器材、通讯器材、照明设备等各种工器具应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④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设施。
(4)同一动火区域应最大限度避免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当不可避免时,交叉作业应由动火区域所属单位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并在作业前开展交叉作业风险辨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保持作业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作业安全;
(5)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有毒有害场所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检测分析,经检测满足作业条件的方可进行作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动火分析的检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动火前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②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在动火点 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同时还应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在设备及管道外环境动火,应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
③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
④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每次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
⑤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⑥动火作业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2.4 作业中的要求
4.2.4.1 动火作业通用安全要求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本文件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3)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危险特性、工艺条件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4)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孔洞、容井、地沟、水封设施、污水井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15m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
(5)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动火时,动火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连续检测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动火前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采样分析;
(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体积分数);
(8)在油气罐区防火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不应同时进行切水、取样作业;
(9)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10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 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
(10)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要求:
①作业现场应设置满足作业要求的照明装备;
②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 12V;在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应使用防爆灯具;在可燃性粉尘爆炸环境作业时应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要求的灯具;
③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周围,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④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1)在厂内铁路沿线25m以内动火作业时,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2)涉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动火作业应满足《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 要求。
4.2.4.2 动火作业专项安全要求
(1)电焊作业专项安全要求
①在工作前要检查电焊线有无破裂处,工作时不得将焊线落入水中,焊线不准使用其它线代替,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指导手册》规定;
②电焊机电源配置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一闸多机使用和无漏电保护装置;
③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超过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
④严禁在易燃物品(如油料、木材等)或易爆物品(如氧气、乙炔瓶等)附近焊接,必须焊接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⑤采用CO₂气体保护焊接时,应严格遵守操作工艺,装有液态CO₂的气瓶,不得在阳光下爆晒、火烤或猛烈撞击,防止爆炸发生;
⑥严禁焊接内有压力的容器;焊接锅炉等压力容器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焊;
⑦禁止带电移动电焊机,严禁焊接带电设备;
⑧电焊工作场地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并遵守以下消防安全技术规程:
a.电焊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
b.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环境,放置在干燥处;
c.焊机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d.作业中应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应冷却。
(2)气割(焊)作业专项安全要求
①在工作中,时刻要检查,防止热金属、火星飞在氧气或乙炔导管上,中途休息,不得将燃烧的气枪放下,必须将火熄灭
②禁止对密闭、有压力的容器及未清理干净油污和其它有害气、液体的容器进行切割和焊接;
③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应卧放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炔瓶必须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防回火装置;
④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GB/T2550),氧气胶管应为蓝色, 乙炔、丙烷胶管应为红色,不得用其他胶管代替且不可混用;
⑤在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防烫、防切割物坠落的措施。严禁手持连接胶管的焊炬爬梯登高,且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
⑥不应将气瓶靠近热源,放置气瓶地点周围10米范围内,不应进行有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⑦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暖的地方,用温水或温度不超过40℃的热源解冻。
(3)喷灯、喷枪作业专项安全要求
①喷灯作业专项安全要求
a.喷灯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添油时,应首先把灯的火焰熄灭,然后缓慢旋松加油防爆盖放气,待放尽气和灯体冷却以后再添油。严禁带火加油;
b.喷灯预热喷嘴应利用喷灯上的贮油杯,不能采取喷灯对喷的方法或用炉火烘烤的方法进行预热;
c.喷灯作业时,火焰与加工件应注意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高热反射造成灯体内气体膨胀而发生事故;
d.高空作业使用喷灯时,应在地面上点燃喷灯后,将火焰调至最小,用绳子吊上去,不应携带点燃的喷灯攀高;
e.在地下人井或地沟等受限空间使用喷灯时,应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满足作业要求;
f.严禁在地下人井或地沟内进行点火,应在距离人井或地沟
1.5-2m以外的地面点火,然后用绳子将喷灯吊下去使用;
g.使用喷灯,禁止与喷漆、木工等工序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h.喷灯连续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发现灯体发烫时,应停止使用,进行冷却,防止气体膨胀,发生爆炸引起火灾;
i.煤油、汽油、酒精喷灯应有明显标志,煤油、酒精喷灯严禁使用汽油燃料;
j.使用后的喷灯,应冷却后,将余气放掉,才能存放在安全地点,不应与废棉纱、手套、绳子等可燃物混放在一起。
②喷枪作业专项安全要求
a.必须使用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液化石油气准销证书》的充气站(点)提供的气瓶。在向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合法企业购买气瓶时,要求索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购物凭证;
b.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摆放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品存放要求,并保持空气畅通。场地放置区域要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及人行通道,并拉设警戒隔离设施;气瓶存放地点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c.气瓶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漏,不准在阳光下暴晒;
d.气瓶和点火器具之间要留有一定安全距离,胶管接口处要用专用管卡夹紧,严禁用铅丝等绑扎,胶管应选用耐油燃气专用橡胶软管进行可靠连接,不得有接口。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进行更换;
e.作业前应对施工范围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物品时,方可进行作业;
f.不得在作业地点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在作业区边缘放置“禁止烟火”标志牌。
(4)砂轮机、切割机作业专项安全要求
①砂轮机、切割机禁止安装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②设备周边禁止堆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应制定防火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
③应与其他区域做有效防火分隔;
④禁止用切割机代替砂轮机从事打磨工作;
⑤切割时应防止火星四溅,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⑥在高处或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烘烤、加热作业的专项安全要求
①作业应由指定人员操作,其他与作业无关的人员禁止靠近;
②烘烤、加热件要放置整齐并有防倒措施;
③设备内严禁放置其它易燃、易爆及带有挥发性物品;
④烘烤设备关闭后需等到烘烤件温度下降到40℃以下方可取出烘烤件;
⑤禁止在加热区域用汽油清洗部件或使用气、电焊等引火物;
⑥加热设备附近,禁止动火;必须动火时,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检查周围环境,确认符合动火条件时方可动火,并设专人监护;
⑦加热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存在管线法兰、阀门等部件损坏、泄漏等情况,确保无泄漏点;
⑧加热设备及高温物料管道应与可燃物料隔离;
⑨应安装温度、压力、液位的安全泄放装置及联锁保护装置。
(6)电钻作业专项安全要求
①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时,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并确认现场环境条件符合电钻的作业要求;
②使用时如发生严重火花及怪声或过热冒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③不得使用电钻在输送易燃易爆危险品设备及管道上钻孔;
④在为电钻充电时,应安装充满自动断电装置。
(7)喷砂机作业专项安全要求
①工作前五分钟,应开启通风除尘设备,通风除尘设备失效时,禁止喷砂机工作;
②喷砂机气压不应超过0.8MPa,严禁在超过喷砂机额定工作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喷砂作业;
③喷砂作业区域严禁烟火或使用明火,并张贴警示标识;
④喷砂机工作区域应悬挂明显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⑤作业完成后,喷砂机通风除尘设备应继续运转五分钟再关闭。
4.2.5 作业后
(1)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应关闭电源,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拆卸
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点、整理作业用的工器具及时带走并放归原处;
(2)作业前采取隔离措施的,经确认安全后,应解除隔离;
(3)作业负责人及监火人应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等风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4)作业负责人在签字确认后结束作业;
(5)作业后及时通过班后会、工后会开展总结,持续改进。
5 动火作业事故应急救援
5.1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应根据动火作业的特点,辨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明确救援工作分工及职责、现场处置程序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制定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动火单位负责人、动火作业负责人、监火人、作业人员以及应急救援人员掌握应急预案内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应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
5.2 应急措施
5.2.1 响应
当发生火灾事故且使用现场灭火器无法扑灭时,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报警,报警时需说明着火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同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当火势扩大不能控制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程序。
5.2.2 处置
(1)当发生固体类物质火灾时应选用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进行现场灭火;
(2)当发生液体类物质火灾特别是危化品火灾或者油类火灾。应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3)当发生气体类火灾,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进行灭火;
(4)当发生金属火灾时应选择D类(金属)灭火器或用干砂掩埋进行灭火;
(5)当发生电气类火灾时应选择二氧化碳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
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5.2.3 应急救援
5.2.3.1 应急救援原则
因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在分析事发作业现场环境危害控制情况、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情况以及现场救援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判断可否采取自主救援以及采取何种救援方式。若现场具备自主救援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救援,并确保救援人员人身安全;若现场不具备自主救援条件,应及时拨打119和120,依靠专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决不允许强行施救。受困人员脱离作业现场后,应迅速被转移至安全、空气新鲜处,进行正确、有效的现场救护,以挽救人员生命,减轻伤害。
5.2.3.2 应急救援措施
(1)火灾爆炸
①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的其他人员;
②迅速控制危险源;
③针对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措施;
④对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2)触电
①立即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物体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
②救护者可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绝缘鞋,用一只手去拉触电者的干燥衣服,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③当伤员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员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就地抢救。
(3)灼伤
①轻度灼伤可用冷毛巾冷敷或用清水冲洗;
②重度灼伤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机械伤害
①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及时停止机械运转,并根据伤害程度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3
②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③骨折性外伤,在挪动伤员时应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其他伤害
①一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尽快将伤员移至安全地带并进行抢救,并拨打120送医救治;
②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应将中毒窒息人员尽快安置于通风良好地点,如有供氧条件,可以通过面罩的方式给氧,对心跳、呼吸停止的人员,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5.3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5.3.1 应急队伍保障
(1)各单位应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专职应急队伍应具有进行综合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能力;兼职应急队伍应具有有效控制常规事故的能力,为被困人员自救、互救和专职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创造条件;
(2)各单位应定期对专兼职应急队伍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或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消防专业知识和灭火救援能力。
5.3.2 物资保障
(1)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2)为了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各单位应根据动火作业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防火布、灭火毯、消防沙箱等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
6 记录
动火人在作业全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动火作业类型,严格按照安全检查表进行作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动火作业负责人参照一般动火作业检查卡(参照附录1)对动火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记录。监火人参照专项作业安全检查卡(参照附卡)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记录。
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在作业开始前组织动火作业人、监火人召开工前会,对作业危险性进行分析、检查相应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如实记录,工前会记录参照附录2。
动火作业各类记录(动火作业许可证、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动火方案、工前会等记录)保存期限应满足本单位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附录1 动火作业安全检查卡
一般动火作业检查卡
本卡适用于对一般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项进行检查。
序号 | 标准或要求 | 执行情况 | |
1 | 人员管理 |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 □是 □否 |
2 |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是 □否 | |
3 | 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 □是 □否 | |
4 | 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紧急情况处置方法 | □是 □否 | |
5 | 作业文件 | 办理作业审批许可 | □是 □否 |
6 | 申请办证单位根据动火等级, 按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进行
办理,“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 不得空项, 不得随 意涂改和转让, 不得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转移 作业部位或不得异地使用及超过有效期 |
□是 □否 | |
7 | 严格实行一个动火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
“动火许可证”的要求 |
□是 □否 | |
8 | 当作业内容变更, 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
效期限, 以及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 要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
□是 □否 | |
9 | 安全隔绝 | 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
行辨识, 落实、确认动火安全措施 |
□是 □否 |
10 | 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 或采取封盖、隔离、
清洗、置换等安全防护措施, 配备足够适用的灭火器材, 满足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
□是 □否 | |
11 | 作业期间应设置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 □是 □否 | |
12 | 监护 | 动火作业应指定现场监护人员进行全程监火, 对动火现场
实施监护和检查, 每个动火点至少配置1人 |
□是 □否 |
13 | 其他 | 动火作业时, 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是 □否 |
14 |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统一协调 | □是 □否 | |
15 | 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 □是 □否 | |
16 | 作业完毕后, 应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现场安全监护
人员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
□是 □否 | |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动火作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卡1 电焊作业安全检查卡
本次动火作业如涉及电焊作业的,还应选择本卡。
序号 | 标准或要求 | 执行情况 |
1 | 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 放置在干燥处, 不得靠近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
□是 □否 |
2 | 焊接和切割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 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 | □是 □否 |
3 | 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它物体上进行
焊接 |
□是 □否 |
4 | 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 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
高或从高处跨越, 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绳索提吊 |
□是 □否 |
5 | 严禁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作业 | □是 □否 |
6 | 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 □是 □否 |
7 | 焊机导线和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带有热源或有油的物品上,
不得利用建 (构) 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 |
□是 □否 |
8 | 作业点周围10m范围内, 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无法清除采取可靠
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
□是 □否 |
9 | 作业地点下方应采取防止焊渣飞溅的措施 | □是 □否 |
监火人签字:
附卡 2 气焊 (割)作业安全检查卡
本次动火作业如涉及气焊(割)作业的,还应选择本卡。
序号 | 标准或要求 | 执行情况 |
1 | 气瓶瓶阀及管接头处不得漏气, 氧气瓶的瓶阀不得沾有油脂 | □是 □否 |
2 | 气瓶严禁与易燃物、易爆物混放, 且严禁将气瓶靠近热源或与带
电物体接触 |
□是 □否 |
3 | 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应大于5米, 二者与动火点间距应大于10米 | □是 □否 |
4 | 气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炔、丙烷气瓶应安装符合安全要求
的防回火装置 |
□是 □否 |
5 | 乙炔瓶应直立放置, 严禁卧放使用 | □是 □否 |
6 | 氧气胶管应为蓝色, 乙炔、丙烷胶管应为红色, 不得用其他胶管代替
且不可混用 |
□是 □否 |
7 | 氧气、乙炔软管严禁与电线、电焊线并行敷设或交织在一起 | □是 □否 |
8 | 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或着火时, 应先熄灭焊枪火焰, 再停
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 应先采取措施停止供气 |
□是 □否 |
9 | 禁止将点燃的焊炬、割炬挂在工件上或放在地面上 | □是 □否 |
10 | 焊炬、割炬不得在容器内点火 | □是 □否 |
11 | 作业地点下方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 □是 □否 |
12 | 气瓶、加压器均应采取防冻措施,冻结时应用热水解冻, 禁止明火烧
烤或工具敲打解冻 |
□是 □否 |
13 | 作业后应关闭所有气源的供气阀门, 并卸下焊(割) 炬;严禁只
关闭焊(割) 炬的阀门或将输气胶管弯折便离开工作场所 |
□是 □否 |
监火人签字: |
附卡3 喷灯、喷枪作业安全检查卡
序号 | 标准或要求 | 执行情况 |
1 | 使用喷灯的操作人员, 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实操训练 | □是 □否 |
2 | 发现喷灯漏油或渗油, 应禁止使用 | □是 □否 |
3 | 不能采取喷灯对喷灯的方法或用炉火烘烤的方法进行预热 | □是 □否 |
4 | 喷灯加油时, 油位不能超过灯体容积的3/4 | □是 □否 |
6 | 高空作业使用喷灯时, 不应携带点燃的喷灯攀高 | □是 □否 |
7 | 在地下人井或地沟等受限空间使用喷灯时, 应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气体
环境满足作业要求, 并正确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 |
□是 □否 |
8 | 禁止与喷漆、木工等工序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 □是 □否 |
9 | 使用液化气喷枪时, 必须使用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液化石
油气准销证书》的充气站(点) 提供的气瓶 |
□是 □否 |
10 | 气瓶和点火器具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米,胶管接□处要用专用管卡夹
紧 |
□是 □否 |
11 | 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 | □是 □否 |
监火人签字: |
本次动火作业如涉及喷灯、喷枪作业的,还应选择本卡。
附卡 4 砂轮机、切割机作业安全检查卡
本次动火作业如涉及砂轮机、切割机作业的,还应选择本卡。
序号 | 类别 | 标准或要求 | 执行情况 |
1 | 砂轮机
切割机 |
砂轮机、切割机作业区域内不应有可燃物 | □是 □否 |
2 | 使用前必须确认电源开关处于关机状态, 插头方可插入电
源插座 |
□是 □否 | |
3 | 砂轮机、切割机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 □是 □否 | |
4 | 使用砂轮机磨削工件时, 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 不得
在砂轮的正面进行操作 |
□是 □否 | |
5 |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及其它面部防护用品并紧束袖口 | □是 □否 | |
6 | 使用切割机如在潮湿地方工作时, 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
的木板上进行 |
□是 □否 | |
7 | 完成作业后, 将砂轮机的电源线与电源插座分离 | ☑是 □否 | |
监火人签字: 100 |
附卡 5 烘烤、加热作业安全检查卡
本次动火作业如涉及烘烤、加热作业的,还应选择本卡。
序号 | 类别 | 标准或要求 | 执行情况 |
1 | 烘烤、加热
设备 |
烘烤作业应由指定人员操作,其他与烘烤作业无关的人员
禁止靠近 |
□是 □否 |
2 | 烘烤设备内严禁放置其它易燃、易爆及带有挥发性物品 | □是 □否 | |
3 | 烘烤设备关闭后需等到烘烤件温度下降到40℃以下方可
取出烘烤件 |
□是 □否 | |
4 | 禁止在加热区域用汽油清洗部件或使用气、电焊等引火物 | □是 □否 | |
5 | 加热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存在管线法兰、阀门等部件损坏、
泄漏等情况,确保无泄漏点 |
□是 □否 | |
6 | 加热设备及高温物料管道应与可燃物料隔离 | □是 □否 | |
7 | 应安装温度、压力、液位的安全泄放装置及联锁保护装置 | □是 □否 | |
监火人签字: 公众号月。 |
附卡6 电钻作业安全检查卡
本次动火作业如涉及电钻作业的,还应选择本卡。
序号 | 标准或要求 | 执行情况 |
1 | 使用电钻前, 应检查并确认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情况, 并确认安全良好 | □是 □否 |
2 | 雨雪天气严禁露天使用电钻, 作业中停电, 休息或离开操作场所时, 必须切断电源 | □是 □否 |
3 | 使用时如发生严重火花及怪声或过热冒烟时, 应立即切断电源, 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 □是 □否 |
4 | 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或狭窄的金属外壳内工作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 □是 □否 |
5 | 禁止戴手套操作电钻, 钻孔时应佩戴防护镜, 袖口要扎紧 | □是 □否 |
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卡 7 喷砂机作业安全检查卡
本次动火作业如涉及喷砂机作业的,还应选择本卡。
序号 | 标准或要求 | 执行情况 |
1 | 喷砂机的储气罐、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储气罐、过滤器应
定期检查、清理 |
□是 □否 |
2 | 作业前应检查喷砂机通风除尘设备及机门密封, 确保其性能完好 | □是 □否 |
3 | 喷砂机压缩空气阀气压不应超过0.8MPa, 严禁在超过喷砂机额定
工作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喷砂作业 |
□是 □否 |
4 | 喷砂机喷嘴堵塞时严禁不停机泄压就进行清理疏通工作 | □是 □否 |
5 | 喷砂作业区域严禁烟火或使用明火, 并张贴警示标识, 无关人员不
得进入 |
□是 □否 |
7 |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尘眼镜及防尘面具或穿专用防护服进行防护 | □是 □否 |
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录 2 动火作业工前会记录
工作内容: | 工单号: | |||
单位: | 部门: | 班组: | 地点: | |
设备编码: | 作业负责人: | |||
一、作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会前需要确认的事项: | ||||
□工作票证齐全 | □工具和备品备件齐全 | □风险分析全面 | ||
□安全措施正确落实到位 | □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 ☑工作包完整齐全 | ||
□作业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 □防护用品安全器具齐全 | □隔离区域明确 | ||
□作业人员禁止携带手机, 监护人员监护过程中禁止玩手机 | ||||
□作业人员精神、身体状态良好,无低血糖、酒后上班、心情低落、家中突发重大变故、
身体不适等情况 |
||||
二、工作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向工作组成员交代以下事项: | ||||
1、动火作业等级 □一级 □二级 | ||||
2、工作组成员分工 | ||||
2.1 作业人员:
2.2 安全员/监护人: |
||||
3、工作风险分析及预防性措施(根据作业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风险分析及预防措施
的制定, 所列内容仅为示例) 3.1动火作业人员防止火灾爆炸风险安全措施 □在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 及有毒有害场所,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检测分析, 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孔洞、容井、地沟、水封设施、污 水井等, 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应采取措施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线采取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进行 处理。 3.2高处动火作业防坠落风险安全措施 □正确使用安全带, 高挂低用, 高处攀爬手中不得持有料具。 □高处临边、走道平台等区域如无可靠的安全带挂点时增设水平安全绳。 □高度超过5米的脚手架登高作业、使用梯子等高处攀爬作业应使用防坠器。 3.3防触电风险安全措施 |
□在工作前要检查焊机、焊线绝缘情况, 保持绝缘良好。
□电焊机电源配置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严禁一闸多机使用和无漏电保护装 置。 □电焊机外壳应可靠接地。 3.4相关事故案例学习: _ 3.5其它风险: |
三、工作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工作组成员讨论并记录以下事项: |
□已按照动火作业安全检查卡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项进行确认 |
声明:
本人已参加此次工前会,已清楚工前会的内容及要求,并保证在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遵 守和执行。 工作组成员签名/日期: |
附录3 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选编
一、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12.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2000年12月25 日晚21时35分,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东都商厦东都分店负责人王某某(台商)指使该店员工王某某和宋某、丁某某将一小型电焊机从东都商厦四层抬到地下一层大厅、并安排王某某(无焊工资质证)进行电焊作业,未作任何安全防护方面的交代。王某某施焊中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电焊火花从方孔溅入地下二层可燃物上。引燃地下二层的绒布、海绵床垫、沙发和木制家具等可燃物品。共造成309人中毒窒息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经省、市公安消防部门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现场勘查和侦查人员的调查取证,并经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勘验复审、查明“12·25”火灾是因该商厦地下一层东都分店非法施工、施焊、电焊火花溅落到地下第二层家具商场的可燃物上造成的。施焊人员明知商厦地下第二层存有大量可燃木制家具,却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法施工,导致火灾发生。
二、河北邢台“11.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2004年11月20日8时10分左右,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章村李生文联办一矿井下发生火灾,灾害波及相互连通的另外4处铁矿,共造成7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4.75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
李生文矿维修工在盲1井的井筒内违章使用电焊,焊割下的高温金属残渣掉落在井壁充填护帮的荆笆上,造成长时间阴燃,最后引燃井筒周围的荆笆及木支护等可燃物,引发井下火灾。
三、上海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15日下午14点15分,电焊工吴某和工人王某在加固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 728号公寓大楼10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
36
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
2.事故原因分析
在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 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
四、河南商丘市河南省华航现代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2·17”重大火灾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17日,河南省商丘市河南省华航现代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建筑物过火面积3630平方米,造成1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67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
气焊切割作业人员张某某在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落实现场监护措施、未配备有效灭火器材的情况下,违规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在切割金属管道时,引燃墙面保温材料并蔓延扩大,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导致11名人员死亡。
五、山东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火灾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5日,山东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四车间地下室,在冷媒系统管道改造过程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7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
天和公司四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电焊或切割产生的焊渣或火花引燃现场堆放的冷媒增效剂(主要成份为氧化剂亚硝酸钠,有机物苯并三氮唑、苯甲酸钠),瞬间产生爆燃,放出大量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造成现场施工和监护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六、福建省泉州市晋江陈埭镇“8.8”较大火灾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2020年8月8日14时30分左右,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西坂村顶后路95号厂房发生火灾,现场7人死亡,1人受伤经送医抢救无
效死亡。本起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30.75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
起火原因为无证作业人员在四层电梯井口违规焊割,溅落的焊渣引燃一层海绵堆垛引发火灾。起火建筑业主在生产经营期间违法违规扩建电梯井道,组织两名无施工、特种作业资质的工人施工,在对第四层电梯井道附近裸露钢筋进行电切削(电焊切割)时,未清理周边及下方可燃物,未落实现场动火监护人及相关防护措施,未在电梯门开口处落实全封闭安全防范措施,尤其在第一层电梯井道开口处未采取围挡封闭措施,导致焊渣向周边溅落,引燃第一层电梯井旁的易燃物品。同时,施工部位位于井道,起火后形成烟囱效应,加速火势蔓延上升速度,且电梯井道在各层均有开口与楼层空间贯通,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七、重庆永川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12·4”重大火灾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4日17时17分,重庆市胜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回收设备时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632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
重庆市胜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在吊水洞煤矿井下回撤作业时, 回撤人员在-85m水泵硐室内违规使用氧气/液化石油气切割2#、3#水泵吸水管,掉落的高温熔渣引燃了水仓吸水井内沉积的油垢,油垢和岩层渗出油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在火风压作用下蔓延至进风巷,造成人员伤亡。
八、重庆永川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12·4”重大火灾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16日, 中核华辰某项目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00平米,损失0.7万元,无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切割模板对拉钢筋时擅自将切割方式改成氧气乙炔切割,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炽热钢筋头掉落在下方的保温棉毡上,将其引燃。
序号 | 类别 | 文件名称 | 文号/标准号 |
1. | 部门规章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 |
2. | 部门规章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令第30号 |
3.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
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
国能发安全〔2022〕
55号 |
4. | 国家标准 | 头部防护 安全帽 | GB/T 2811 |
5. | 国家标准 | 职业眼面部防护 焊接防护 | GB/T 3609.1 |
6. | 国家标准 |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 GB 3883 |
7. | 国家标准 | 防护服装 阻燃服 | GB 8965 |
8. | 国家标准 | 焊接与切割安全 | GB 9448 |
9. | 国家标准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 GB 15577 |
10. | 国家标准 |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 GB/T 18664 |
11. | 国家标准 | 足部防护 安全鞋 | GB 21148 |
12. | 国家标准 |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GB 30871 |
13. | 国家标准 |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 GB 39800 |
14. | 国家标准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 GB 50140 |
15. | 国家标准 | 气体焊接设备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 | GB/T 2550 |
16. | 国家标准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017 |
17. | 国家标准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 GB 5-720 |
18. | 国家标准 | 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 | GBZ/T 260 |
19. | 国家标准 |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 GBZ 2.1 |
20. | 国家标准 |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 TSG 23 |
21. | 行业标准 |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 HG 30010 |
附录4 动火作业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和文件清单
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均应参照最新版执行号·
附录5 动火作业安全培训题库
一、填空题
1、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将固定动火区以外的动火作业分为一级、二级。
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 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 5米,二者之间距离与动火作业地点应不小于10米,且应采取防倾倒及防晒措施。
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分钟。
4、动火作业过程中,监火人应坚守岗位,监火人确需暂时离开现场,动火作业应中止。
5、遇节假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 升级 管理。
6、特殊、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每次动火前应进行动火检查、确认、分析。
7、动火作业人应处于动火点 上 风向位置动火。
8、在距动火点10米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
二、判断题
1.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周边易燃可燃物。(✔)
2.乙炔发生器或回火防止器内地水冻结时,应用明火烘烤使其溶化。(X)
3.严禁在带压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需要先切断电源。(✔)
4.监火人在监火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但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意离开。(X)
5.在高处动火作业,作业下方区域可不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X)
6.在固定动火区作业,不可能发生火灾爆炸。(X)
7.办理动火许可证可以避免不具备动火作业条件的情况下擅自作业。(✔)
8.在进行作业活动地组织安排时,要考虑可能会与动火作业产生相互影响地交叉作业,并做出合理地安排以规避风险。(✔)
40
9.初期火灾最容易扑灭,所以灭火最佳时机在火灾初期三分钟(✔)
10.拆除管线地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与其走向,并制订相应安全防火措施。(✔)
11.动火作业时,可以使用明火试验作业现场空气中是否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存在。(X)
12.禁止把氧气瓶与乙炔瓶放在一起运输,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输(✔)
13.动火人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14.对于金属钾,金属钠火灾可用二氧化碳火火器以与水扑火。(X)
三、选择题
1.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地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C )。
A、 18% B、 21% C、 23.5% D、 32%
2.二级动火作业地《作业证》有效期不应超过(D )。
A、8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72小时
3. (C )风以上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求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A、 3 级 B、 4级 C、 5级 D、 6级
4.下列不属于一级动火区域地是(D )
A、停工过程的生产装置区
B、可燃物料泵房与机房
C、存有物料的罐
D、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B )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A、 10, 30 B、 30, 15 C、 30, 20
6.在受限空间内施救,在可燃、有毒物质浓度不明地情况下,应首先选择的个体呼吸防护器材为 (B )
41
A、过滤式防毒面具 B、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C、 自吸式防毒面具
7.动火作业完毕,(A )应清理现场,监火人在确认有无残留火种后才可离开。
A、动火人 B、 监火人 C、当班人员
8.在进入奋限空间内部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有限空间气体分析,除对可燃物含量分析还应对(C )进行分析。
A、氧含量 B、有毒物质含量 C、氧含量与有毒物质含量D、 一氧化碳含量
9.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 自2022年 (C )开始实施。
A、5月1日 B、7月 1日 C、 10月1日
作业前 |